论坛专题

“开门杀”等交通事故赔偿有了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5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共12条,从责任主体、责任认定、赔偿计算、程序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这个司法解释对于机动车租赁、借用等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明确规定被侵权人(即受害人)一并请求使用人与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在其过错

特写丨三十次登门 民警巧化积怨

“谢谢你们,了结我们家几代人的心病。”4月16日,在江西省都昌县南峰镇,一起积压了数十年的土地边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当徐大爷与邻居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时,在场民警和镇村干部都长舒了一口气。“这地再争下去,我就要跟他家同归于尽。”时间回溯至一个月前,都昌县公安局南峰派出所接到一起紧急警情:辖区某村两名村民因土地边界问题爆发激烈争吵,冲突一触即发。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将双方隔开。“大哥,您先别急,

让奋斗之我成为平安中国的生动风景——公安部直属机关优秀青年代表分享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的青春故事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也是公安事业薪火相传的中坚力量。4月28日,公安部直属机关“警彩·闪耀的青春”主题宣讲活动举办,3名优秀个人和3个先进集体的代表分享了他们在岗位上忠诚履职、拼搏奉献的青春故事,集中展现了广大青年干部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风采。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相关负责人及各单位分管青年工作的负责同志、政治处主任,先进典型和青年代表等170人参加活动

礼赞平凡岗位的“平安守望者”

在城市街巷、乡村小道,有这样一群身影:他们没有惊天壮举,却日复一日地守护万家安宁;没有耀眼光环,却以点滴付出筑牢平安基石。他们就是扎根基层的公安民警辅警。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我们致敬每一位平凡岗位上的“平安守望者”。他们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与五四精神为引领,用坚守书写新时代人民公安的忠诚担当。平凡岗位是坚守的沃土,也是劳动精神最质朴的底色。公安一线少有聚光灯下的辉煌

致敬科技强警的“数字战斗员”

新征程上,创新是劳动者昂首伟大时代的姿态。数字浪潮奔涌,科技革命澎湃,一次次技术攻关、一行行代码跃动,展现着新时代公安铁军勇立潮头、自强不息的精神气象,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当犯罪形态向数字空间延伸,当治安风险向云端迁移,守护平安的战场必然延伸至网络与算法之间,守护人民的哨兵也必须拥有新的样貌。广大公安民警既是数字时代的建设者,也是数字空间的守护者。他们中活跃着这样一群“数字战斗员”——

“只要穿警服一天,就要扛起肩上的责任”——追记西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范志勇

4月28日,“五一”假期尚未到来,河南省西华县女娲广场早已人流如织。广场北侧,巡逻车顶的警灯依旧在无声闪烁,只是路边少了一个熟悉的身影。4月20日19时47分,西华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范志勇在女娲广场执行巡逻任务时突发疾病,经全力抢救无效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挚爱的岗位上。“只要穿警服一天,就要扛起肩上的责任。”这是范志勇常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他用一生践行的誓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 依法追究拒执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旨在总结各地治理欠薪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指导各地法院加大治理欠薪工作力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发布的5件案例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为办理不同类型欠薪案件提供参考。案例“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追究乳山市某驾培公司、宋某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强调通过依法追究拒执罪,严厉打

特写丨风雨交加夜 民警义无反顾跳入江中救人

“别冲动,有什么困难跟我说!”4月20日21时许,长江边风雨交加、寒意刺骨,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滨兴派出所民警柯晶站在岸边,朝水中的男子大声喊话。就在几分钟前,一个紧急指令传到滨兴派出所:经开区九号闸口江边,一名男子因感情纠纷欲跳江轻生。值班民警火速出警,沿江搜寻600余米,终于在冰冷的江水中发现了那个摇摇欲坠的身影。夜色如墨,江风夹着冷雨扑面而来。男子小任站在齐腰深的江水里,衣着单薄,冻

无意识入镜,隐私被曝光怎么办?遭遇“被直播”,我们有权拒绝

直播经济让每个人都能成为主播。与此同时,走在街道上、于餐厅用餐、在景区游玩,很多时候,我们会无意识地进入他人直播的场域,成为“直播背景板”。当个人隐私在无意识、未授权的状态下被曝光,当用户在社交平台反复发帖表达“被迫出镜”的困扰,一个问题不得不为人们正视:用户如何以合法方式拒绝“被直播”?围绕此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法律界专家。

热播剧被切条上传百条,平台只删不封号要承担哪些责任?

近年来,涉网络平台著作权纠纷案件多发。我们也常常能在网络视频平台上,看到一些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的切条视频。这样的侵权行为,除了上传、发布这些视频的人,平台方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呢?平台应该怎样守好门?依据有关规范,平台接到权利人投诉侵权的通知后,应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避免侵权责任扩大。但对于重复侵权用户持续上传侵权内容,仅采取通知删除措施够吗?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